一例一休再修法對我們有什麼影響?

一例一休於去年(2017年)上路至今,中間爭議不斷,就在今年(2018年)一開始,政府三讀通過修正法案,於2018年3月1日正式上路,無論是修法前或修法後,究竟對企業主或是員工的影響有哪些呢?而正航又提供大家什麼樣的解決方案呢?讓我們簡單的帶大家來了解吧!

快速搞懂一例一休修法內容

首先,先來了解一下本次修法的重點:

休息日加班

一例一休的休,指的就是「休息日」,目前的休息日,是以四小時為單位,做一給四,做五給八,於此次修法中改為依實際加班時數認列,也就是「做一給四、做五給八」的條件只維持了短短一年,就即將走入歷史了,但加班倍數仍維持不變,前2小時加給1/3,第3~第8小時加給2/3,第9~第12小時加給1又2/3。

配合此次的修法,系統也將取消1給4,5給8的條件,改為實際加班時數來認列。

每月加班時數

原加班時數每月上限46小時,改為若經勞資雙方或工會同意,每月最高可加班達54小時,但三個月加班時數上限為138小時。此部份的修改增加了企業對於加班人員的調配彈性。例如:農曆年前二個月訂單量較多,加班的需求也增加,在勞資雙方的同意下,可以將加班時數挪移至這兩個月,每月上限54小時,但三個月的上限仍不得過138小時;若以現行加班皆加滿46小時的員工而言,3個月的加班總時數是一樣的,實質上並沒有增加,只是集中在某二個月。

因應此修法,系統除了原先就有在每個月加班上限54小時的控管外,另外增加了三個月138小時的控管,避免員工加班過度和企業違法之情事發生。

加班換補休

在這次的修法中,政府把討論已久的加班換補休納入法條中,明訂加班換補休的時數為1:1換算,於補休期限屆滿未休完之補休,需以原加班時段之加班費折現給員工。也就是說,員工加班後,雖採用補休方式換加班費,但倘若於期限內無法修完,則依當時應得的加班費進行折現。相較目前大多數企業,補休期限屆滿就失效,或是用1:1的方式折現,在這一點上,是保障員工權益不受損。

而於正航系統中,也會提供補休納入折現單的功能,便於HR人員進行員工的補休計算與折現。

特休遞延

現行條文中,明訂特休由員工自行排定,若於特休期限內未休完,需進行折現。因為此法條一出,於去年同時間,有很多的企業都支付了一筆龐大的特休折現金額,增加企業的負擔,也因此法案,部份企業主表達員工不休假只想領錢的聲音。

因此,在本次修法中,改為由勞資雙方同意下,可將當年度應休未休完特休遞延一年,若遞延期限內仍未休完,才需進行折現,讓企業主和員工各自有彈性,也讓真正想休息但無法在期限內休完的員工,可以延長休假的期限,或更有效的安排休假。

正航資訊一例一休解決方案

目前正航已提供特休折現的功能,而配合遞延的需求,系統也會將遞延功能優化為可以自動遞延一年,讓客戶可以依各員工的需求,進行「當年折現」、「遞延一年」,或是「遞延後仍未於期限內休完,再載入進行折現」,同時兼顧折現與遞延的用戶使用。

更多HR,一例一休在軟體端的應用

若想對HR,一例一休有更完整的了解,歡迎您前往 一例一休 主題館 瞭解更多…